[摘要] 1980年恢复办理国内保险业务以来,中国保险业已经快速成长为国民经济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目前,我国保险费收入高速增长,但与发达国家差距仍然明显;保险密度和保险深度增长较快,但近两年增速趋于下降。造成这种状况的主要原因是我国保险市场长期寡头垄断,由极少数主体主宰市场,影响了新公司的成长与保险业规模的发展壮大;市场竞争加剧致使费率水平持续下降,市场经营环境欠佳。为实现我国保险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应引入竞争机制,健全保险业市场体系;在巩固常规保险业务的同时,积极进行保险产品的创新;完善再保险服务体系。
[关键词]保险费收入;保险密度;保险深度;国际比较
一、中国保险业发展状况的国际比较
国际上通常采用保费收入、保险密度、保险深度三个指标来衡量一个国家保险业的发展水平。通过国际比较,可以看出:
(一)中国保费收入高速增长,但差距依然明显
首先,从保费收入增长来看。我国保费收入从1980年的4.6亿元增长到2005年的4 927.34亿元,增长了近1 070倍,年均名义增长率为33.34%,年均实际增长率为26.09%,不仅高于实际GDP年均9.5%的增长率,也远高于全球保费收入4.6%的年均实际增长率(见图1)。
在近年来全球保险业新一轮复苏的背景下,中国保险业更是显现出蓬勃发展的势态。1997年至今,中国保费收入增长了4.45倍,年平均增长率高达23%。2005年底,中国保险费收入居世界第11位,已经拥有世界约1.76%的市场份额。
其次,从寿险业务的发展来看。中国在1980年国内保险业务全面恢复时,寿险保费收入几乎为零。到了1992年,寿险保费收入增长至占总保费收入的30.4%。1997年,寿险保费收入首次超过财产险,占总保费收入55.33%。2005年底,中国寿险保费收入已经占总保费收入的65.84%,达395.92亿美元,居世界第8位,实际增长率为11.8%,远远高于全球平均增长3.9%的水平,拥有全球2.01%的寿险市场份额,成为世界寿险业发展的一大亮点(见图2)。
最后,从非寿险业务的发展来看,1990—2005年间,中国财产险保费收入增长了15倍,年平均增长近20%,高于世界3.3%的平均增长水平。2005年,中国财产险保费收入205.39亿元,居世界第12位,实际增长率12.7%,居世界第6位,并拥有世界非寿险市场1.41%的市场份额(见图2)。
尽管长期以来,中国人寿保险、财产保险及总保险费的实际增长率均高于西方发达国家和世界平均水平。但是,由于中国保险业起步较晚,基础薄弱,保险费收入的绝对数值与发达国家相比仍然存在着较大的差距。2005年中国的保费收入分别仅占排名前三位的美国、德国、英国保费收入的3.3%,19.2%,20.4%,与发达国家的差距显著(见图3)。
(二)保险密度和保险深度增长较快,但近两年增速趋于下降
在中国保费收入高速增长的同时,保险深度和保险密度也得到大幅度提高。1980年中国保险密度仅为0.47元,截至2005年底已经达到了375.64元,年均增长率33.23%。 20世纪90年代以来,中国保险密度的增长尤为迅速,其中非寿险的保险密度平均每3—4年就增长1倍,寿险的保险密度平均每两年就增长1倍。同时,保险深度也显著增长,仅1999—2005年间,保险深度就增长了65.6%(见表1)。
虽然中国的保险密度与保险深度增长速度较快,但与西方国家相比,仍然存在着明显的差距。从表1中可以看出, 1999-2005年中国保险密度增长了248%,其中非寿险业务增长了216%,寿险业务增长了267%;但从绝对数值看,中国的保险密度与保险深度指标不仅与保险发达国家和地区水平相去甚远(见图4),也远远低于世界平均水平。尤其是2004年与2005年中国寿险与非寿险保险深度都低于2003年的水平,世界排名有所下降。
二、我国保险业增速减缓的因素分析
继2004年以来,中国保险业增长的速度持续放缓,尤其是2005年中国保险深度的世界排名再次下滑,其中的主要原因为:
(一)我国的保险市场长期寡头垄断,由极少数主体主宰市场,影响了新公司的成长与保险业规模的发展壮大
中国加人世界贸易组织之后,保险市场的准入制度进一步开放,保险市场主体已经从2001年的42家发展到2005年底的93家,增长了2倍多。保险主体的增多使市场竞争更为激烈,也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市场垄断势力,但并未从实质上改变中国保险市场集中度(通常指市场中前5家公司的市场占有率指标)和市场平均度(指平均每家保险公司的保费规模)较高的状况。
以我国市场集中度相对较低的非寿险行业为例,截至2005年底,中国非寿险前5大保险公司的市场集中度为85.71%(见表2)。该指标不仅高于保险业发达的欧美国家(市场集中度平均在20%-40%之间),甚至高于保险市场高度垄断的日本(68%)、韩国(61%)等国家(见表3)。
结合市场平均度指标,可以更全面的反映中国保险产业的市场风险分散程度和市场结构稳定程度。在世界前10大保险市场中,大部分国家市场平均度指标都在1—3亿美元之间。而全球第一大保险市场的美国也仅为1.9亿美元,目前中国的保险市场平均度为6.8亿美元,仅低于日本(38亿美元)和韩国(11.08亿美元),远高于美国、英国、法国和德国等西方国家。这种由少数公司控制市场的结构状态,不但制约着中国保险业自身的发展壮大,同时也蕴藏了巨大的风险隐患,亚洲金融危机致使日本数家保险公司破产就是一个典型例证。
(二)市场竞争加剧致使费率水平持续下降,市场经营环境欠佳
2004年以来,新的竞争主体不断进入,由于业务规模的需要以及一些公司采取以业务收入计提费用的简单考核方法,致使中国费率水平持续下降,市场竞争加剧。以财产险为例:目前中国车险费率下降,部分地区普遍存在打折现象,有的甚至低于成本价格,车险经营濒临亏损边缘。同时非车险竞争也日益激烈,价格不断下滑,潜在承保风险不断加大。保费回扣,价格过度竞争等非正常经营方式正在损害着保险市场的公平竞争环境,制约着保险业的可持续健康发展。
三、我国保险业未来发展的对策
(一)引入竞争机制,健全保险市场体系
国际保险行业发展比较迅速的包括两类保险公司,一种是航空母舰式的综合型的大型保险公司;另一种是专业化的小型保险公司。前者经营范围广泛,实力雄厚;后者具有较高的专业性、针对性和灵活性。我国经济发展不平衡,具有显著的地域特点。因此,积极鼓励专业性保险公司的成立有利于适应区域经济发展的要求。我国大型的保险公司,如中国人保、中国人寿等属于第一类的综合型大保险公司,为了加大行业的竞争力度,克服垄断所带来的诸多弊病,需要在放宽保险公司市场准入机制的同时,鼓励一些专业性强的中小保险公司进入,使得保险产品多样化,满足不同地区的要求。还要鼓励民营和外资保险公司的适度逐步进入,以优化保险市场的股权结构,完善保险市场体系,鼓励保险行业多元化发展。
(二)在巩固常规保险业务的同时,积极进行保险产品的创新
巩固常规保险业务是保险业可持续发展的基础,而保险创新则是保险业持续发展的内在要求。从中国现阶段保险市场看,应重点研究开拓与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建设相匹配的工程保险与责任保险,通过对责任和工程保险市场的培育,增加保险费收入,优化保险险种结构,分散保险风险,为经济建设提供可靠的保障。同时,充分利用居民储蓄这一广阔的市场,积极研发个人寿险产品,使居民储蓄转化为现实的保险消费,缩小我国与发达国家的保险密度差距。
(三)完善再保险服务体系
再保险为保险人难以承担的风险提供了保障,是一个健全保险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再保险业务的发展,客观上能为保险公司提供保障,提高保险人的风险承受能力和业务拓展能力,保证保险人的偿付能力和被保险人的利益。目前,我国经监管机构批准营业的专业再保险公司仅有中国再保险公司一家,且产品种类比较单一。而世界其他国家的再保险服务体系正向多样化趋势发展(如自保公司、共保集团等),同时一系列再保险衍生产品(如保险连接型证券、多险种多触发型产品等)也应运而生。因此,我国应根据国际保险业发展的新动向,积极研究探索适合中国保险业发展的再保险服务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