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嘉兴市人民政府印发的《嘉兴市市区廉租住房保障办法(试行)》以及市房委会《2007年度嘉兴市市区廉租住房保障实施细则》的文件精神,决定开始受理2007年度嘉兴市市区住房保障申请。
2007年市区廉租住房保障受理分两次进行,第一次受理时间为2007年6月18日至7月17日止;第二次受理时间为2007年10月17日至11月16日止。申请家庭在公布的廉租住房保障申请受理期限内,由家庭户主向户籍所在地的区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
南湖区廉租住房保障受理由南湖区房管处负责,位于南湖区行政中心1104室,咨询电话82838142;
秀洲区廉租住房保障受理由秀洲区房管处负责,位于秀洲区建设局718室,咨询电话82721908;
经济开发区廉租住房保障受理由市规划与建设局经济开发区分局负责,咨询电话82208412。
特此公告
嘉兴市住房委员会办公室
2007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