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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安委会通报今年第六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典型案例

2018-10-19 07:43:54 来源: 浙江在线嘉兴新闻 通讯员 冯丁希

  浙江在线-嘉兴频道10月19日讯 (浙江在线 通讯员 冯丁希)为持续保持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高压态势,强化曝光警示教育效果,有力推动各类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全面营造安全生产领域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法治氛围,近日,嘉兴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通报了全市各地近期查处的2018年第六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典型案例。

  1、东莞市华煌化工有限公司违法储存危险化学品案。2018年6月11日,南湖区安监局执法人员对嘉兴市舜荣农产品开发有限公司(另案处理)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公司非危险化学品专用仓库内储存正丁酯、环己酮等危险化学品,共计59吨。经调查,该仓库由东莞市华煌化工有限公司租赁,其持有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不带储存经营(票据贸易),存在违法储存危险化学品的行为。2018年7月6日,南湖区安监局依法对东莞市华煌化工有限公司作出“责令限期改正,罚款人民币10万元”的行政处罚。

  2、礼恩派(嘉兴)有限公司使用危险化学品未定期进行安全评价案。2018年7月3日,嘉兴市安全生产综合督查组对礼恩派(嘉兴)有限公司沙发分厂开展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分厂生产过程中使用了盐酸、氢氧化钠、硫酸、磷酸等危险化学品,未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规定对其安全生产条件定期进行安全评价,督查组当即责成秀洲区安监局对该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2018年8月7日,秀洲区安监局依法对礼恩派(嘉兴)有限公司作出“罚款人民币6万元”的行政处罚。

  3、陶珍英无证经营危险化学品案。2018年7月6日,桐乡市安监局执法人员对濮院镇凯旋路1259号店面进行监督检查时发现,该店面存放有油漆、松香水等危险化学品,并存在销售的行为。经调查,店主陶珍英在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经营危险化学品,违反了《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2018年 8月13日,桐乡市安监局依法对陶珍英作出“责令停止经营活动,没收违法所得15元,并处罚款人民币10万元”的行政处罚。

  4、上海中齐建设工程发展有限公司未按照工程设计图纸施工案。2018年5月16日,海盐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对位于海盐县大桥新区滨海大道北侧的浙江沸特包装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亿平方米瓦楞纸箱建设项目监督检查时发现,上海中齐建设工程发展有限公司是该建设项目施工总承包单位,该公司在施工作业时,未按照工程设计图纸要求落实柱子箍筋的设置,且未设置内肢箍筋,违反了《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2018年8月15日,海盐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依法对上海中齐建设工程发展有限公司作出“罚款人民币65.55万元”的行政处罚。

  5、张文潮违反规定使用明火作业案。2018年8月30日,平湖市公安局新埭镇派出所在日常监督检查时发现,张文潮在未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的情况下,擅自在平湖市新埭镇原佰黎制衣厂东侧废品回收点进行氧割作业,违反规定使用明火作业。2018年9月6日,平湖市公安局依法对其作出“行政拘留二日”的行政处罚。

  6、林善国使用未经检验的压力容器案。2018年6月14日,海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海宁鑫港源纺织品有限公司第10车间执法检查时发现,该车间6台高温高压染色机现场正在使用,当事人无法提供上述压力容器的有效检验合格报告。经调查,上述压力容器实际使用者为林善国,海宁鑫港源纺织品有限公司于2017年5月1日与其签订承包协议,约定至2019年4月30日由林善国承包该车间并负责车间内设备的使用和管理,上述压力容器均于5月12日超过检验合格期。2018年8月20日,海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林善国作出“罚款人民币5万元”的行政处罚。

  7、嘉兴宏海集装箱配件有限公司未按规定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未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情况案。2018年4月16日,嘉善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对嘉兴宏海集装箱配件有限公司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公司未按规定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未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情况。2018年7月13日,嘉善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法对嘉兴宏海集装箱配件有限公司作出“罚款人民币5万元”的行政处罚。

  8、嘉兴太阳升家具有限公司未按规定申报职业病危害项目案。2018年5月18日,平湖市安监局对嘉兴太阳升家具有限公司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在沙发生产过程中,存在粉尘(棉尘)、苯、甲苯、二甲苯等职业病危害,自2002年以来,未按照规定向平湖市安监局申报上述职业病危害项目。2018年5月31日,平湖市安监局依法对嘉兴太阳升家具有限公司作出“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5万元”的行政处罚。

  通报指出,以上8起典型案例,严重违反安全生产领域相关法律法规,必须坚决予以查处。

  通报要求,各地各部门要准确把握新时代安全生产工作的新要求,主动适应,扎实工作,加快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牢固树立安全发展、依法治安、严管严查的执法意识,持续加大监管执法与违法行为典型案例曝光力度,进一步形成安全生产监管高压态势,有力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编辑: 黄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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