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浙江在线  >  嘉兴频道  正文

做个磁共振能少付50元 今后嘉兴人看病要有大变化

2018-12-16 06:01:00 来源: 南湖晚报 记者 樊根苗

  公立医院部分医疗服务价格将有新变化了。近日,记者从嘉兴市物价局了解到,为贯彻落实国家、浙江省关于医疗服务价格改革精神,理顺医药价格关系,按照“总量控制、结构调整、有升有降、逐步到位”的总体原则,我市将调整公立医院部分医疗服务价格。

  据悉,本次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将从12月30日起实施。调整对象为嘉兴市市级公立医疗机构,嘉兴市范围内(海宁、桐乡等医改先行先试地区除外)二级及以上公立医院可参照执行。

调整:84项检验和大型检查类项目降价

  “去年来我院做B超(一个部位)项目的患者就多达14万人次,此次价格下调后,预计能为患者节省总计70多万元的开支。”市第一医院财务科相关负责人表示。

  据介绍,目前嘉兴市执行的医疗服务价格,为2012年12月执行“药品零差率”时出台的标准,与现行医疗服务现状已不相适应。其中中医类和病理检查类的单项收费,都低于全省2014年出台的医疗服务收费价格标准。从运营成本和人力成本测算,医疗服务收支不抵的情况十分突出,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医院重点学科的发展与技术推广,也影响了医改的整体进程。为此,亟须通过医疗服务价格调整等综合改革逐步加以解决。

  根据相关通知,此轮调整中,共调整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达399项,其中调低84项(不包括取消卫生材料加成),调高315项。调低项目中,包括检验项目71项,平均下调幅度10.41%;大型检查及彩超常规检查项目13项,平均下调幅度8.4%。

  据嘉兴市第一医院财务科相关负责人介绍,像群众平时接触较多的B超和磁共振项目,均在此次价格下调项目中。以市第一医院1.5T磁共振项目为例,现行标准是每人次收费550元,而从12月30日开始,每人次收费500元,单一个项目收费下降就达到50元整。

  此外,嘉兴医疗机构将不再收取胶片加成费和数字影像服务费,患者可以不限次数浏览数字影像,通过授权分享及下载数字影像。医疗机构提供数字影像的服务有一定期限,其中门诊患者为15年,住院患者30年。医疗机构提供给患者的物理介质的胶片、数字影像,实行自愿原则,由患者主动申请,自由选择,患者未选择时,默认为不需要胶片、数字影像。

影响:以尽可能不增加患者负担为前提

  记者了解到,在降低部分检验和大型检查类项目的医疗服务价格的同时,嘉兴还将调高部分服务项目费用。其中,住院诊查费在现行基础上上调10元/床日。调整病理70项与中医196项等原收费较低项目至浙江省现行收费标准,平均调整幅度为30.13%和26.49%。康复48项收费在嘉兴现行标准上平均上调34.98%。儿童医疗服务项目仍按原来政策,按调整后价格相应加收30%。

  与此同时,嘉兴还将新增检验等医疗服务项目18项。具体为,新增“驾驶员体检费”项目,在新标准未制定前暂按原标准即初学驾驶员每人次30元;其他驾驶员每人次15元执行。新增“粪便钙卫蛋白检测”等17项检验项目,试行价格由公立医疗机构制定,试行期限2年。

  那么,此次调价后,参保人员负担是否增加?对此,嘉兴市物价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本轮调价按照“控总量、腾空间、调结构、保衔接”的路径,重在强化与医疗、医保、医药等相关政策衔接联动,逐步建立分类管理、动态调整、多方参与的价格形成机制,确保医疗机构良性运行、医保基金可承受、群众负担总体不增加。

改革:更多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

  关于本次部分医疗服务价格调整的方向,一位业内人士分析认为,主要是以降低部分大型医用设备检查价格、检查检验类收费标准的让利额度用于调整提高诊查费、中医类、病理类、康复类和部分矛盾突出的项目等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医疗服务价格。

  该业内人士告诉记者,大型医用设备检查项目主要依赖机器自动化运作,以往由于设备价格较为昂贵,这些检查定价相对于医护服务定价一直偏高。下调这类收费,既有利于控制过度检查,引导医院合理检查及推动检查结果共享、减轻患者负担,又能缓解因重复检查造成的看病难问题,逐步理顺医疗服务比价关系。

  而部分服务项目价格的上调,体现了“重技术、重劳动、轻设备”的价格改革方向,更好地体现了医务人员的技术劳务价值,有利于促进公立医院向提升医疗技术水平的方向发展。

  记者了解到,从下周开始,嘉兴市第一医院等公立医院就将在其门户网站、服务场所等醒目位置进行本次调价的公示。根据相关通知规定,医疗机构制定的试行价格,将在执行前10个工作日起进行公示。如有价格调整,应当保留原价格标准,并告知新价格标准执行日期,接受患者和社会监督。嘉兴市物价局也将对本次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做好监督检查工作。

编辑: 张艺萌
友情链接
中国嘉兴 南湖新闻网 秀洲新闻网 平湖网 桐乡新闻网 嘉善新闻网 海盐新闻网 爱海宁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浙B2-20080242 | 广告经营许可证号:3300008000006 |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国新网3312006001 |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浙网文[2012]0216-022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1105110 |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新出网证(浙)字21号 | 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服务:浙卫网审[2012]19号
工信部备案号:浙B2-20080242-1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浙)字第057号

网站简介 | 版权声明 | 广告刊登 |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