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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刑2年!七楼扔下一捆硬纸板 嘉善一老人惨遭横祸

2019-07-23 06:06:00 来源: 浙江在线 记者 沈烨婷 通讯员 善筏 单闻

  众所周知,“高空抛物”一直被视为“城市上空的痛”。前段时间,在山东济南市一小区被曝“从天而降”三把菜刀,所幸无人员伤亡。 

  近日,经嘉善县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嘉善法院一审宣判了一起因为高空抛物过失致人死亡罪案件。

收废品赶上电梯故障

  图片来源于视觉中国。

  事情要从今年的2月16日说起。2月16日上午10时许,一辆120救护车风驰电掣地开进了嘉善县罗星街道的某个院子,医务人员手脚麻利地给一位躺在地上昏迷不醒的老人做了急救措施,并将其抬上救护车。

  “哎,都怪我贪图方便,还不听别人劝告。”眼看受伤老人被抬上了车,造成这起意外事故的刘某随即也被带离现场。坐在警车上,刘某十分懊悔:“要不是我把硬纸板从楼上往下扔,也不会把人砸成这个样子。”

  多年来,刘某一直靠收拾废品为生,事故发生处是他会去定期清理的公司之一,而意外被砸伤的老人则是公司所在小区物业的员工。

  当天上午八点半左右,刘某骑着自己的电动三轮车熟门熟路地来到公司楼下,因为最近该公司的某个房间在装修,清理出了一大批废弃物品,他已经在这里连续收了四天。刘某乘坐电梯来到该公司所在的七楼,在需要清理的房间内娴熟地将这些随意堆放的废弃物一捆捆地扎好,共收拢出三捆硬纸板、一箱废纸和一些废旧的电瓶电器。

  随后,刘某先抱着电瓶和电器坐电梯下了一趟楼,将这些东西装在三轮车上。等他返回电梯内打算再上七楼时,却发现此时电梯不知是什么缘故停运了。“我的脚早些年受过伤。”哪怕是健全的普通人,徒步上七楼也颇有些费劲,但刘某惦记着刚刚收拾好的三大捆硬纸板,硬是走楼梯又返回了七楼。

三四十斤的硬纸板从7楼扔下

  在楼梯上,刘某遇见了公司的员工李某,“要不你下午再来拿吧,这么重搬不动的。”李某本想劝他等电梯修好后再来,可对方十分坚持,只得又好心提醒道,“那你可别从楼上往下扔啊,小心砸着人。”

  这句提醒,没有被刘某放在心上。回到刚才收拾废品的房间内,看着三大捆硬纸板,刘某犯了难,“一捆差不多就要三四十斤,背下7楼,我肯定吃不消。”左右为难之际,刘某四下张望了一下,发现六楼和七楼的楼梯转角处有一个窗口,如果直接把硬纸板扔到底楼,自己不就省了不少劲儿吗?抱着侥幸心理,刘某把捆好的硬纸板挪到了窗口下。

  “我当时看了下,楼下没有人走动。”刘某便将其中一捆硬纸板抱了起来,再次确认楼下没人,从窗口扔了下去,只听“嘭”地一声,硬纸板安全落到院内。随即,刘某又从窗口扔出了第二捆纸板。

  然而,就在刘某松开第三捆纸板的一瞬间,意外发生了!小区的物业工作人员谢某听闻外面传来巨响,便从底楼楼道内走出来查看,这捆近四十斤的硬纸板直接砸到了老人头上。

  图片来源于视觉中国。

  “糟了!”刘某眼见自己砸到了人,一瞬间手足无措,待反应过来后,他赶忙从楼上冲下来,拨打了120和110。

  经医院初步诊断,老人心跳骤停,脉搏消失,伤势极重,经抢救后于3月23日不幸死亡。6月6日,嘉善检察院向法院提起公诉。

  经嘉善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刘某因过失行为致一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其具有自首情节,依法予以减轻处罚。且在法院主持下,被告人刘某的家属与被害人家属就本案民事赔偿问题达成协议并已支付赔偿款,被害人家属对被告人刘某的过失行为表示谅解并请求法院对其适用缓刑,故嘉善法院对被告人刘某作出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的一审判决。

高空抛物有多危险?

  人们普遍存在一种侥幸心理:认为从高处扔下质量较小的物体,可能不会造成太大伤害。

  对此,网上有不少相反的说法,其中“从30米高空扔鸡蛋能砸碎玻璃”的传言被广泛关注。央视记者有做过实验进行验证。从实验结果可以看到,30米高空扔下来的鸡蛋确实砸碎了玻璃!

  图片来源于央视《第一时间》新闻截图。

  专家提示,当高空抛物达到一定高度,即使是很轻的物体,可能也会造成不小的损害。在重力加速度的作用下,一颗鸡蛋都可能成为致命杀手。轻则损物,重则伤人。

  记者想说,“高空抛物”不是无关痛痒的小事,是悬在别人头顶上的一把“利刃”!出了事情是要负法律责任的!勿以恶小而为之!杜绝高空抛物,从我做起!!!

编辑: 宋彬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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