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1日上午,由桐乡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嘉兴市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委员会原主任、党委书记陶金根涉嫌受贿一案在桐乡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检察机关指控,2000年至2015年间,被告人陶金根利用担任嘉兴市郊区新区建设管委会主任、郊区建设局局长、秀洲新区管委会主任、秀洲区建设局局长、秀洲区副区长、嘉兴市政府副秘书长、嘉兴市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委员会主任等职务上的便利,为张某林等十一人在房产项目开发、企业经营、工程承接等方面谋取利益,并收受上述十一人财物。
检察机关认为,被告人陶金根身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或索取他人财物,并为他人谋取利益,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庭审中,陶金根对检察机关所指控的事实供认不讳。
法院将对此案择日宣判。
|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浙B2-20080242
| 广告经营许可证号:3300008000006 |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国新网3312006001 |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浙网文[2012]0216-022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1105110 |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新出网证(浙)字21号 | 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服务:浙卫网审[2012]19号 工信部备案号:浙B2-20080242-1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浙)字第057号 网站简介 | 版权声明 | 广告刊登 | 联系我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