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嘉兴频道8月3日讯(通讯员 李丹华 周桥)8月1日晚8点左右,南湖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南湖景区中队执法队员在南湖核心区域例行巡查时发现,武警医院老码头附近水域有人驾驶摩托艇,于是立即展开现场勘查。景区中队执法队员到达违法现场时,广场派出所的民警也已到达现场并开始了解情况。原来,当事人张某某因为天气太热不想开车出门,就想驾驶摩托艇在南湖兜风乘凉。当晚,他驾驶摩托艇带着妻子女儿及另外一对夫妻一行5人从巴黎都市出发,沿着巴黎都市旁边的水道经过长中港驶入南湖核心区域水域。然而,还没行驶多久,在武警医院老码头停靠加油的时候被民警和景区中队执法人员发现。随后,被带到广场派出所核查情况。
根据《嘉兴市南湖保护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禁止在南湖核心区域从事帆船、冲浪、摩托艇、皮划艇等水上游乐和体育活动;第二十七条规定,在南湖核心区域从事帆船、冲浪、摩托艇、皮划艇等水上游乐和体育活动的,由南湖区综合行政执法机构责令改正,处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广场派出所将这一案件移交给南湖景区中队后,接下来,南湖景区中队将依照《嘉兴市南湖保护条例》的规定对当事人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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