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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资不再难!海盐出台意见建立政策性担保体系

2018-10-23 10:23:27 来源: 海盐一家门微信公众号

  长期以来,小微企业、“三农”因为缺少贷款抵押物、自身信用不足等问题,融资非常困难,影响了其发展的脚步。

  虽然,海盐县有农兴等国资类担保机构,但由于机构规模小,除县农商银行外,达不到其他大部分银行合作所需的资本规模要求,增信作用有限。

  好消息是,今年上半年,海盐县成立了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海盐龙信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它由原供销社兴农担保与县经信局园区担保公司合并而来,县新城建设投资公司(国资)出资7000万元占70%,县供销总社出资3000万元占30%,总注册资本达到1亿元,是海盐全县唯一一家规模上亿元的政策性担保公司。

  该公司成立后,目前已与农商银行、绍兴银行、浙商银行等金融机构建立了业务合作关系,与农行、邮储银行的合作也在积极推进。合作银行的拓展,帮助企业在融资渠道方面有了更多选择。

  现在,又有好消息!

  海盐县人民政府出台《关于政府性担保机构和政策性融资担保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而且该意见即将于今年11月1日起施行。(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总体要求指出,要整合社会整体力量,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建立起相应的政策性担保体系,以完善融资平台建设,有效改善小微企业和“三农”融资难、融资贵,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为海盐县经济转型升级提供有力支撑。

  《意见》的主要目标提出:已组建的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在现有存量业务基础上至2019年,担保总额达到2.5亿元,在保余额超过2亿元,创立放大2倍的基础条件;目标到2021年底,放大倍数达到7倍以上,在保余额力争8亿元以上,小微企业和“三农”占比不低于90%。

  公司担保对象:

  政策性融资担保主要为县域内缺乏抵押物、自身信用等级不足的小微企业和“三农”提供借款融资担保、债券发行担保,包括政策性特定扶持对象如失业人员、大学生创业等,突出对重点扶持产业与重点培育企业、成长型小微企业、科技创新类企业及纳入“小升规”、拟股改上市挂牌资源库企业的服务。政策性融资担保要根据负面清单,不得向不符合产业政策导向的企业提供担保,不得向企业绩效综合评价D类企业提供担保,不得向列入年度环境保护、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名单或当年度发生重大环保事故、安全生产亡人事故的企业提供担保,不得向非实体企业提供担保,不得经营消费类担保(含房贷、车贷等)。

  担保金额:

  单户小微企业融资担保最高限额500万元,单户“三农”融资担保最高限额300万元,户均担保额不超过300万元。

  收费标准:

  小微企业按绩效综合评价实行差别化收费,年化综合担保费率不高于1.5%(含“三农”),不准收取担保费之外的其他费用,不准收取客户保证金。政策性特定扶持对象担保收费按规定办理。

  《意见》指出,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要坚持政策性定性和市场化运作相结合,推动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加强现代企业制度建设,积极引导社会资本进入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鼓励通过增资扩股、引进战略投资者、兼并重组和上市挂牌等方式增强资本实力。

  《意见》同时鼓励机构业务创新、进一步推进规范发展,进一步加强银担合作。银行业金融机构不得变相提高和融资担保机构合作门槛,转嫁或额外增加企业负担。改进内部绩效考核和风险问责机制,提高对小微企业和科技创新型企业及“三农”融资担保贷款的风险容忍度。

  相信该《意见》出台后,小微企业、“三农”(包括家庭农场、专业户、农民合作社、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等)融资将更加便捷,成本也将大大降低,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编辑: 顾雨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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