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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类情形不需佩戴口罩!嘉兴发布调整疫情防控措施通告

2020-03-25 22:06:00 来源: 浙江在线 记者 肖未

  3月24日晚,嘉兴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发布关于调整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第8号文件。全文如下:

  鉴于我市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响应级别由二级调整为三级,现就疫情防控措施调整通告如下:

  一、全面开放各类公共场所和经营性服务场所(除宗教活动场所、民间信仰活动场所和线下培训机构外),促进我市生产、生活秩序的快速全面恢复。开放开业的公共场所要切实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落实各项防控举措,继续运用“健康码”等管理机制,合理控制场所内人员密度,防止人群过度聚集。认真执行员工凭“健康码”上岗制度,切实加强个人卫生防护。

  二、进一步加强境外疫情输入防控工作,目的地为嘉兴的所有入境人员应提前通过“浙江省入境信息预申报平台”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入境时,来嘉人员应如实申报健康登记,主动申领“健康码”国际版,有序接受审核和现场测温,需配合属地政府进行排查或隔离、留观。入境后,对所有境外来嘉的中外公民一视同仁,无差别执行防控措施,按属地管理原则,一律实施集中医学观察14天,确认健康后方可解除隔离措施。

  三、坚决守牢村(社区)等“小门”防线,继续运用健康码管理,可以不测体温。对首次进入的外来人员,实行“健康码+体温测量”管理,并进行身份登记。对进入医院、福利院、养老机构等聚集场所的人员,继续实行“健康码+体温测量”管理。

  四、按照科学佩戴口罩指引的要求,以下三类情形不需佩戴口罩:

  1.办公、居家、户外(小区、公园、绿地、广场、健身步道等),无人员聚集,通风良好的场所;

  2.机关企事业单位召开会议,参会人员查验“健康码”为绿码、体温测量正常,会场座位应保持一定间隔距离,尽可能保持良好通风(目前季节不开中央空调);

  3.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场所人员(有防尘、食品卫生等特殊职业防护要求的按有关规定执行)查验“健康码”为绿码、体温测量正常。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此前印发的相关规定与本通告不一致的,以本通告为准。

  嘉兴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

  2020年3月24日

编辑: 肖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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