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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9日,浙江新闻客户端记者从海盐县市场监管局获悉,市场监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联合下达首批国家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试点,浙江省共获批4个试点,海盐入围“综合改革”试点项目。
据了解,开展国家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试点是列入中办国办《关于建立健全基本公共服务标准体系的指导意见》的重点任务,基本公共服务是政府公共职能的重要组成部分,尤其在当前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形势下,基本公共服务已成为兜住民生底线、维护生活秩序的重要保障。
首批试点覆盖2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涉及公共教育、劳动就业创业、社会保险、医疗卫生、社会服务、住房保障、公共文化体育、优抚安置、残疾人服务等9大领域。
近年来,海盐积极在基本民生服务、公共事业服务领域推进城乡均衡发展,从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构建了“一个清单+一系列标准+一套评价指标”的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机制,获得了国家农村综合改革标准化试点、浙江省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改革唯一试点、全国农村公共服务典型案例等殊荣。
接下来,海盐将利用两年时间,进一步深入研究海盐县基本公共服务发展现状与民生需求,牢牢把握“高质量发展、高水平治理、高品质生活”主题,运用“标准化+基本公共服务”模式,从基本公共服务系统的设计、管理方法、工作流程、问题处置、考核评价、工作制度等各个方面进行全方位的标准化设计,建立健全覆盖“七有两保障”九大领域“高水平、全覆盖、均等化”的标准体系。同时,为国家基本公共服务顶层设计提供地方实践,在重点领域牵头制定一批地方标准、国家标准,探索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海盐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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