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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乌龟也犯法?嘉善警方破获的这起案子 给你提了醒

2019-01-22 16:22:18 来源: 浙江在线 记者 黄娜 通讯员 张怡炜

  浙江在线嘉兴频道1月22日讯(记者 黄娜 通讯员 张怡炜)近日,嘉善县公安局天凝派出所收到一封来自国家林业局森林公安司法鉴定中心的《物证鉴定书》,鉴定书上明确写着送检物种为胫刺陆龟、辐纹陆龟、亚达伯拉陆龟等,均为国家保护动物。

  至此,嘉善警方成功破获了一起非法收购、出售濒危野生动物案,成功解救25只不同类型的陆龟。所有陆龟都被送往浙江省野生动物救护繁育管理中心,涉案的13名犯罪嫌疑人全部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该案还得从2018年11月中旬说起。当时,天凝派出所民警接连在百度贴吧和某二手交易平台上发现有人出售饲养的乌龟。由于图片中的乌龟外型和色泽明显异于普通乌龟,出于职业敏感,民警立即请嘉善县农经局的专业人士进行了初步鉴定,发现该乌龟为红腿陆龟,属于国家保护动物。

  非法出售保护动物属违法行为!民警迅速展开侦查。很快,帖子的发布者、家住西塘镇的陈某进入了民警的视线。2018年12月3日,在掌握了翔实证据后,民警对陈某住处进行了搜查,共搜出3只陆龟,分别为2只豹纹陆龟和1只辐射陆龟。

  经查,陈某是一名养龟发烧友,他在养龟的过程中通过网络逐渐找到“组织”开始饲养陆龟,还经常进行买龟卖龟交易。随着调查推进,办案民警梳理发现,这个违法犯罪团伙涉及人员非常多,民警分赴嘉兴海宁、桐乡,绍兴,江苏,宁波,杭州等地抓获涉案嫌疑人13名。

  在海宁许村杨某家中,民警并未找到陆龟,这与前期掌握的情况不太一致。经反复询问,杨某终于承认,因为饲养不当,他养的几只陆龟偷偷爬出保温箱冻死了,被他随手扔在屋后的田里。民警顾不上正下着雨,一脚踩进泥泞的田里开始搜寻,找了将近一小时,可惜还是没有找到。没有找到陆龟尸体就无法进行鉴定取证,怎么办?民警继续仔细翻看杨某手机,终于找到其曾经发布在网上的出售信息,结合陆龟照片、交易记录和其他证据,最终认定了杨某的犯罪事实。

  被发现的陆龟越来越多,如何照顾好这种对环境要求极高的保护动物也给办案民警出了一道难题。几位民警在办案之余还抽空上网找资料、上论坛咨询,从保温箱温度设定到龟粮如何喂食,几天下来也俨然成了陆龟饲养“专家”。

  经鉴定,涉案的25只陆龟种类有苏卡达陆龟、豹纹陆龟、印度星斑陆龟、辐射陆龟、红腿陆龟、赫尔曼陆龟、缅甸陆龟、胫刺陆龟、辐纹陆龟、亚达伯拉陆龟等,这些动物被列入《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名录,是国家保护动物。

  根据《刑法》第341条规定,违反野生动物保护法规,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行为,构成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

  警方再次提醒,国家保护动物是严禁个人买卖和饲养的,市民如果看到有人在售卖这些物种,请立即报警。

编辑: 郁馨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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