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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精神,进一步支持企业积极应对疫情影响,确保企业健康发展,南湖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专门制定实施《关于进一步支持企业应对疫情共谋发展的实施意见》,支持对象为全区范围内受新冠病毒肺炎疫情影响的企业。
小编分“降成本稳生产”、“保订单拓市场”、“稳就业保民生”、“重创新促转型”四个方面,对政策进行细分解读。今天解读的是重创新促转型篇。
支持企业技术改造提升:
对工业企业设备投资100—1000万元、1000万元以上的零地技改项目,分别给予设备投资额4%、6%一次性补助,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单纯购置工业机器人(按GB/T12643-2013标准定义执行),给予购置额10%一次性补助,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对实际投资额200万元以上(含设备购置、装修)的生产性服务业企业改造提升项目,按实际投资额5%给予补助;对实际投资额500万元以上(含设备购置、装修)的生活性服务业企业改造提升项目,按实际投资额3%给予补助,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服务业发展局)、区经信商务局、区财政局(区金融办)
鼓励企业加大研发和引才力度:
对2019年度研发投入超50万元(含)的规上企业,给予当月研发投入同比增长部分10%的补助。
对新引进的海内外高端人才、海外工程师、中高级人才,经认定,根据企业实际支付人才薪酬的40%、30%、20%给予补助,每人最高补助50万元。
责任单位:区委人才办、区科技局、区人力社保局、区财政局(区金融办)
鼓励专利研发和集聚:
同一企业、科研院所、大专院校当年授权有效国内发明专利(当年授权量减去当年失效量)达到15件以上、30件以上、70件以上、100件以上的分别奖励2万元、5万元、10万元、15万元。
企业引进本市以外的有效发明专利,每件按照专利转让合同金额1:1给予配套,每件最多不超过1万元。
鼓励专利代理机构落户,注册登记在南湖区的专利代理机构代理国内发明专利授权30件以上、60件以上的,分别一次性给予6万元、12万元的奖励。
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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