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嘉兴市本级义务教育阳光招生报名即将启动,与广大家长息息相关的时间节点与政策内容正式公布。
记者从6月23日上午召开的2025年嘉兴市本级义务教育阳光招生政策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今年小学新生报名时间为6月25日至27日(27日21:00截止),初中新生报名时间为6月28日至30日(30日21:00截止)。所有家长须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浙里办”APP或“浙江政务服务网”登录中小学入学管理系统进行线上操作,这是唯一的官方报名通道。
同时,为满足不同家庭需求,各区教育部门同步强化线下服务保障,提供“一门式”服务,提前公布材料清单和填报要求,实现“一个清单告知、一套表格填写、一个场所提交”的高效兜底服务,确保线上线下服务互补,提升政策透明度和可及性。
今年招生政策需要关注以下五个方面。
全面落实免试就近入学核心要求。为筑牢教育公平起点,嘉兴将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任何学校均不得以面试、评测、竞赛成绩或各类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坚决杜绝任何形式的选拔性招生行为。学生入学后,将严格实行均衡编班,严禁设立或变相设立重点班、快慢班等有违公平原则的班级形式。同时,严禁学校借“校园开放日”等名义进行违规招生宣传或对学生、家长进行变相考察。政策明确小学入学年龄为6周岁(即2018年9月1日至2019年8月31日期间出生),对于确需延缓入学的适龄儿童,须凭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前往学区学校办理相关手续并完成备案。此外,嘉兴将着力健全农村留守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孤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等群体的入学工作台账,加强关爱帮扶与教育资助,确保“应入尽入”,并常态化做好控辍保学工作,切实兜牢义务教育入学底线。
民办学校招生严格落实公民同招。嘉兴市教育局审批的民办学校虽可面向全市招生,但学生或其父母一方必须满足嘉兴本市户籍、有效居住证(截至2025年6月15日已登记满6个月)、本市学籍或本市住宅不动产权证四项条件之一;区教育局审批的民办学校则严格限定在审批所在区(功能区)范围内招生。当民办学校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时,将100%实行由公证机构全程监督的电脑随机派位录取,彻底杜绝筛选生源的可能,且一旦被录取,学生不得放弃资格。未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学生参加下一阶段公办学校招生录取时其排位顺序不受影响。
在保障重点群体入学权益上,作出“硬承诺”。为父母一方持有本市有效居住证(截至2025年6月15日已登记满6个月)的随迁子女,100%提供义务教育公办学位,全面落实省、市、区民生实事项目。同时,针对双胞胎及多胞胎家庭,新政贴心推出“并号派位”服务,确保同胞兄弟姐妹绑定同一个号码参与派位,实现同录或同不录。此外,优化“长幼随学”服务,允许多子女家庭申请子女在同一所学校就读,教育部门将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优先予以统筹安排,切实解决多孩家庭接送难题。残疾儿童将按照“先评估后安置”原则保障就近随班就读。
政策优待生范围与安排进一步明确。明确烈士子女、军人子女及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人民警察子女、进藏干部职工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港澳同胞、台湾同胞及华侨华人子女等政策优待生对象。需要特别提醒的是,这类家长须提前到相关职能部门完成身份认定(高层次人才需通过“浙里办”APP完成“嘉兴人才码”等级认定),并将相关材料交区教育体育局。审核通过的适龄儿童少年,家长再通过网络报名平台进行预报名。
数字化便民服务实现突破。依托“浙里办”平台构建的“学在嘉兴”招生系统,今年实现了更深度的数据共享。系统将自动核验比对户籍、居住证、不动产权等关键政务信息,家长无需再重复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真正实现报名、审核、录取“全流程线上办理”和“跑零次”服务目标,极大简化了报名手续。
2025年的招生录取工作将分三阶段有序进行:
第一阶段(7月18日左右)为民办学校电脑派位录取;
第二阶段(7月20日-25日)为公办学校按批次录取;
第三阶段(7月底8月初)则进行未招满民办学校的补录及未录取学生的公办统筹安排。
家长需特别注意几个关键要求:
所有用于报名的户籍、居住证、住宅不动产权证、人才等级认证等材料的认定截止日期为2025年6月15日;在报名系统中,公办或民办同类学校限报一所,重复报名无效。
为应对入学需求并保障政策平稳落地,嘉兴市、区教育部门将持续加强学位资源供给,通过新建公办学校、优化教育布局、深化教共体改革等方式扩充优质学位。同时设立专门咨询与监督渠道,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每一位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都能公平、便捷地享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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