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2日下午,平湖市深化新时代教育人事制度改革暨“县管校聘”管理改革动员部署会召开。平湖副市长方晓烈出席。
近日,平湖市发布了《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人事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关于推进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平湖市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实施方案》等文件,意味着全市深化新时代教育人事制度改革暨“县管校聘”管理改革全面启动。
什么是“县管校聘”?怎么聘?记者来为大家解答。
什么是“县管校聘”?
“县管”,即县(市)级教育行政部门按照职能分工,根据相关部门核定的编制和岗位总数,依法履行对中小学教师的公开招聘、调配交流等管理职能。“县管”是探索建立编制岗位总量控制、动态调整、统筹使用的新机制。
“校聘”则要求学校根据需求科学设置岗位,组织教师公开竞聘,依法与教师签订合同,负责教师的使用和日常管理。“校聘”是探索建立中小学教师按岗聘用、竞争择优、强化考核新机制。
实施“县管校聘”能带来什么?
实施“县管校聘”管理改革将会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促进师资均衡配置,进一步增强教师队伍活力、挖掘教师发展潜能,促进平湖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怎么聘?
实施时间及范围
2018年6月起,全市公办中小学在编在岗教职工
开展竞聘
第一轮竞聘。第一轮聘用的岗位数,缺编学校为学校原有教师数的95%,超编学校为教育局按编制下达的可聘岗位数。第一轮聘用,学校需在本校教师中聘足下达的名额。
第二轮竞聘。第二轮竞聘的岗位数由教育局下达并公布,学校在下达的可聘岗位数范围内聘用。本轮竞聘学校可以根据实际教学需要开展,允许不聘足。
第三轮双向选择。教职工岗位数由教育局下达并公布,学校在下达的可聘数范围内双向选择。
对通过上述三轮竞聘未能上岗的教职工,在原工作学校待岗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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