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5月29日22时14分,浙江高速交警嘉兴支队五大队民警方警官和顾警官接到12122指挥中心指令,在G15沈海高速往上海方向1349公里处,发生一起小型轿车追尾槽罐车事故,小型轿车上有人受伤。两人接到指令后迅速出警,并通知驻点120急救车和施救车前往。22时23分,民警到达现场时,只见在二三车道上洒落着很多车辆碰撞时产生的碎片,小型轿车车头严重变形,所幸槽罐车并非危化品车。为确保现场人员安全,避免二次事故的发生,两人第一时间对事故现场进行安全隔离,随即上前查看伤者情况.22时37分,120急救车达到现场并接走伤员。
随后,方警官对两车驾驶员分别进行了询问,了解到小型轿车驾驶员郭某有疲劳驾驶嫌疑、后座伤者(郭某妻子)有未系安全带的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当日郭某与其妻子及两位朋友一行共四人驱车前往普陀山游玩,20时许从舟山返回上海,到事故发生时已连续驾驶两个多小时。事故发生时由于驾驶员郭某打瞌睡,车辆偏离原先的第二行车道,与第三行车道正常行驶的槽罐车发生追尾碰撞(现场勘察未发现刹车痕迹),造成两车不同程度的损坏。同时郭某的妻子坐在后排由于没有系安全带,在车辆碰撞时因为惯性,头部与前排座椅发生碰撞导致受伤。万幸的是,经过医院检查确认为轻度脑震荡,无生命危险。
高速交警提醒:一、疲劳驾驶,害人害己。需要在高速上长距离行驶的或是夜间在高速上行车的,应提前充分休息。途中若是感觉疲乏,应及时下高速或进入就近服务区休息,确保安全行车。二、车上所有人员都须系好安全带。在高速上行车,不仅是驾驶员要系安全带,车上所有乘客也必须系好安全带。若不系安全带,在车辆发生急刹时乘客可能会因惯性与车内座椅、车身、玻璃及其他乘员发生碰撞,甚至可能飞出车外,从而对自身及他人造成伤害。三、在浙江高速上发生事故或者车辆发生故障影响驾驶时,请拨打12122报警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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