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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公布巩固提升“三治融合”时间表和路线图

2018-06-01 09:44:32 来源: 嘉兴日报

  2013年以来,在中央和省委的正确领导下,嘉兴以“红船精神”为引领,在全国率先探索试点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社会治理模式,经过5年多的探索实践,嘉兴基层治理理念明显增强、自治活力有效释放、法治思维深入人心、道德风尚不断提升、党群关系更趋紧密,“三治融合”建设写入了党的十九大报告,并被中央政法委确定为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精髓、新时代基层社会治理创新的发展方向。

  记者从嘉兴市委办了解到,为巩固提升“三治融合”建设,打造“枫桥经验”升级版,根据党的十九大、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要求,5月28日嘉兴已正式出台《关于巩固提升自治、法治、德治“三治融合”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为今后一个时期推进“三治融合”列出时间表、画出路线图。

  目标:全国“三治融合”实践的示范地

  《意见》首先明确了嘉兴巩固提升“三治融合”建设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要以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转化后人民群众对平安建设、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的新需求为导向,以善治为目标,按照“巩固成果、扩面提质、塑造品牌”的要求,全面深化“三治融合”建设,坚持自治为基础、法治为保障、德治为引领,推动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努力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新时代基层社会治理格局,为我市平安创建“争先晋位、走在前列”、打响“中国最具安全感城市”品牌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奠定坚实的基础。

  《意见》要求,要以发源地的站位,新时代社会治理的高度,巩固提升“三治融合”建设,进一步完善基层民主、群众参与、社会协同的自治建设体系,组织学法、引导用法、带动守法的法治建设体系,以规立德、以文养德、以评树德的德治建设体系,通过三年时间(2018—2020年),基本形成基层党组织领导、基层政府主导的多方参与、共同治理的社会治理格局,群众自治主体迈出坚实步伐,多元参与根本性改善,循法而行成为自觉行动,道德水准达到新的高度,通过“大事一起干、好坏大家判、事事有人管”,努力把我市城乡社区建设成为和谐有序、绿色文明、创新包容、共建共享的美丽幸福新家园,全面建成全国“三治融合”实践的示范地。

  路径:三年时间三个步骤六大原则

  据悉,在具体时间表上,《意见》提出了三年三个建设实施步骤。分别是:2018年6月,建设100个“三治融合”示范村(社区);12月底,全市“三治融合”村(社区)实现全覆盖,“三治融合”示范村(社区)达到30%以上。2019年底,“三治融合”示范村(社区)达到40%以上。2020年底,“三治融合”示范村(社区)达到50%以上。其中,示范引领阶段为2018年,全面推进阶段为2019年,持续深化阶段为2020年。

  《意见》还强调了巩固提升“三治融合”要坚持的六大基本原则,就是坚持党建引领、坚持依靠群众、坚持继承创新、坚持问题导向、坚持“三治融合”、坚持因地制宜。

  在具体工作实践上,《意见》画出了路线图。要注重培育多元治理主体,发挥基层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基层群众自治组织主导作用、基层社会力量协同作用,推动良性互动。要注重构建“三治融合”体系,健全完善“自治”建设体系,提升社会治理“内生力”;健全完善“法治”建设体系,提升社会治理“硬实力”;健全完善“德治”建设体系,提升社会治理“软实力”,推动协商共治。要注重优化“三治”推进路径,通过成立研究组织,深化理论研究;创新组织形式,丰富工作载体;建立评价体系,提升工作成效,推动融合发展。

  《意见》还就巩固提升“三治融合”建设工作提出要求,要求深化思想认识,担当起“三治融合”发源地、示范地、引领地的历史使命,把“三治融合”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努力实现新的突破,确保嘉兴继续走在前列。要求强化责任落实,各地各部门要明确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明确专人负责。要求注重氛围营造,形成全社会共同关注、共同推进、成果共享的良好局面。

  嘉兴市“三治融合”村(社区)评分标准及细则,以及“三治融合”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建设工程任务清单同时公布。

编辑: 王杭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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