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善县长期护理保险,自2017年实施一年多以来,已惠及符合条件的失能人员一千余人,发放各类待遇400多万元。
自今年9月1日起,嘉善县长期护理保险政策将再次升级,涉及人群更广,保障力度更大!
受益人群扩大
失智人员也有保障
目前,嘉善县实施的长期护理保险主要保障失能程度达到5至6级的重度失能人员,而新规定已经将4级中度失能人员纳入保障范围,其补偿标准为养老机构中每人每天20元的床日费,居家护理的则是每人每天12元护理券。
新规定的另一个重要突破,就是在全省率先把重度及中度失智人员纳入了保障范围,这样保障范围更加科学全面,也给失智人员家庭带去了温暖。
其具体补偿标准为重度失智人员医疗机构失智专区护理每人每天54元,养老机构失智专区护理每人每天36元;中度失智人员医疗机构失智专区护理每人每天30元,养老机构失智专区护理每人每天20元。
待遇标准提高
保障力度再增强
目前,嘉善县实施的长期护理保险的重度失能人员现有保障标准为:医疗机构护理每人每天34元,养老机构护理每人每天28元,居家护理每人每天20元,其中护理券10元。
新规定考虑到实施一年多来,长期失能人员的护理服务需求及基金运行情况,将现有保障水平再上一个台阶,其具体标准为:医疗机构护理每人每天54元,养老机构护理每人每天36元,居家护理32元,其中护理券22元。
人性化调整
特殊人群待遇可差额享受
以往一部分已经申领了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的人员,因政策原因无法享受长期护理保险。考虑到重残人群与失能失智人群有高度重叠,9月以后此类特殊人群可以享受长期护理保险,长期护理保险基金按补差原则进行支付,居家护理人员可享受差额部分的护理券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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