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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宁强化监督问责助力“乡村振兴”

2018-06-11 13:23:27 来源: 嘉兴日报 通讯员 钱琳莉 记者 杨茜

  日前,海宁市许村镇许巷村原党组织书记徐某,因带头搞违法建设,严重缺乏规矩意识、纪律观念,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严重阻碍该镇“全域提升·全面发展”行动实施,经该市纪委监委研究督办,被就地免职。

  这之前,海宁市纪委常委会在许村镇召开现场会,专题研究部署“全域提升·全面发展”行动纪律保障工作,要求对“全域提升·全面发展”行动推进过程中,存在不作为、慢作为情形的党员干部进行严肃问责。

  在不久前召开的海宁市委农村工作会议上,提出“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高质量打造城乡融合发展示范区”的目标,重点包括乡村产业振兴、全域整治提升、美丽乡村建设等。“‘全域提升·全面发展’行动,是海宁市委提出的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点抓手之一,也是当前海宁市一项重点工作,纪委监委有责任为其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该市纪委监委负责人说。

  实际上,早在今年3月,海宁市纪委监委就曾专门出台《关于建立“双招双引年、优质服务年”纪律保障措施的通知》,围绕“最多跑一次”改革、全域土地整治、“低小散”整治、“五气共治”、精准扶贫、机构改革等中心工作,要求市镇两级上下联动,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

  建设美丽乡村是乡村振兴的持久任务。为此,海宁市各级纪委特别加大了对在乡村环境治理,尤其是“低小散”整治、“河长制”等工作中履职不到位的党员干部的问责力度。今年3月,该市海洲街道有21名“河长”因履职不到位被问责;4月,袁花镇5名村党组织书记在“低小散”企业腾退和整治提升工作中履职不力被通报批评。

  据海宁市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相关负责人介绍,海宁通过重点核查、事项抽查、线索移送3种方式,对“最多跑一次”改革、全域土地整治、“低小散”整治、精准扶贫等工作中履职不力的,分别给予督办整改、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今年1至5月,该市已有63名党员干部因此被问责追责,起到了极大的震慑、推动作用。

  海宁纪委监委负责人说,下一步,该市纪委监委将进一步严查党员干部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等行为,尤其是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等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问题,让“勇担当、真作为”成为推进工作的强大动力,以此保障乡村振兴战略的全面实施。

编辑: 黄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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