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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元共治 活力奔涌 桐乡创新三治融合让事有人管

2018-07-23 06:58:14 来源: 浙江在线 通讯员 丁谨之 记者 宋彬彬 市委报道组 魏衍方

  孙晓东感觉这几年“轻松”不少。这位乌镇国际旅游区管委会副主任还记得,7年前刚上任时,骤热的乌镇游催生了一批不规范的家庭旅馆。背包客是留住了,但类似卫生条件差等引发的投诉时有发生。

  2013年5月,在管委会指导下,“乌镇人家”民宿行业协会成立,乌镇旅馆业步入“自治”时代。

  现在,一切按“行规”行事:入会后,家庭旅馆可打“乌镇人家”招牌,同时须遵守协会规章;在协会组织的不定期检查中,不合格者将被处罚。“现在,一家旅馆待客不周,其他业主都会予以批评,因为那会砸了大家的饭碗。”孙晓东很满意现在的环境。

  堪称“双赢”的试水,是借了桐乡探索“三治融合”的东风。2006年4月,省委十一届十次全会报告强调,建设法治浙江,必须把握法治与德治的互补性、兼容性和一致性。

  在先行先试的基础上,桐乡全面推进自治、法治、德治融合的基层社会治理新模式,不断加强顶层和整体设计,出台18项长效工作机制。目前,这一模式已覆盖该市所有行政村,形成了“大事一起干、好坏大家判、事事有人管”的乡村治理新格局。

  乡贤出马情理服人

  桐乡的气温蹿上了35℃。毒日头下,屠甸镇荣星村党支部书记金福良仍天天往火炉浜跑。该村正在开展环境提升改造,村民对围墙高度、花坛用材等意见不统一,工程推进缓慢。“这样下去要赶不上进度了。”焦急的金福良找到了村乡贤参事会会长、浙江星马针织制衣有限公司董事长魏建华,请他出面帮助做工作。

  同为火炉浜人,魏建华欣然“出马”。一番入情入理的思想工作后,村民们达成共识,工程得以顺利推进。

  这已非荣星村乡贤参事会头一回派上用场。去年下半年,乡贤们就通过带头作表率、巡逻检查,扎实推了一把“在城里都很难做好”的垃圾分类工作。

  如今,乡贤参事会已作为新型农村社会组织,活跃在基层社会治理和公共服务的舞台上。“乡贤威望高、能服人,一般由老党员、当地企业家、‘走出去’后仍心系故乡的精英人士等组成。”在市三治办主任曹炳权看来,推广乡贤参事会模式是当地“自治”的又一新招。其实,该市的“三治融合”创新之举一直层出不穷。

  高桥街道(原高桥镇),是桐乡“三治融合”的试点。他们还探索建立了百姓参政团、道德评判团、百事服务团。百姓参政团为政府决策集聚民众智慧,百事服务团为便民利民搭建平台,而法律法规最难管好的不良现象,则交给道德评判团“做工作”。

  “道德评判团由党员代表和德高望重的村民代表组成,他们说话有分量,群众听得进。”高桥街道党委副书记徐晓叶介绍,2018年,道德评判团已覆盖到该市所有行政村,在化解征迁矛盾、纠纷事项等方面作用显著。

  村里有了法治驿站

  前不久,凤鸣街道新农村村民法治驿站的宣教员顾春华又出了一次工。原来,村里某包工头管理的工地上,一名人员意外死亡。谈及赔偿时,包工头抵触情绪很大。顾春华及时与街道司法部门一起上门做工作,最终使双方达成和解。

  村民法治驿站,正是凤鸣街道在“三治融合”工作中做的一道“加法”。为将法治推向基层,街道共成立11支法律服务队、62个法治驿站,服务人数达482人,除普法宣讲外,还免费提供法律咨询和纠纷调解。据统计,村民法治驿站设立后,已调解各类纠纷32起,接受咨询200余人次,各类法制宣传受众人数逾两万人次。

  现在,高桥街道的试点越丰村,已有了村一级的法律服务团。该服务团由市司法局法管科科长曹焕带队,包括市检察院工作人员、派出所民警、律师等共5人。

  2016年,越丰村拆迁户回迁,有户人家不愿拆除过渡使用的工棚。村委会本准备强拆,结对越丰村的律师卜炳忠立即阻止,理由是“村委会不具备实施强拆的主体资格”。最终,道德评判团解了难题。“要法治,也要德治,两者不可偏废。”他说。

  如今,在桐乡,“德治”的形式早已不局限于道德评议,该市还设有揭露违法失德现象的曝光台,选树道德模范、星级文明家庭、“最美桐乡人”等典型,充分发挥德治的引领作用。

  “法治与德治,如车之双轮、鸟之两翼”,这也一直是桐乡探索“三治融合”的理论基础。党的十九大报告中的一句话,再次激发了桐乡干部的干劲——“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

  截至2017年底,“三治融合”试点的高桥街道已实现矛盾纠纷零上访、行政诉讼零发生,并基本解决信访积案。

  社会组织汇聚民智

  今年8月,高桥街道的社会组织联合会将满“周岁”。它的成立,意味着街道为孵化、服务、管理辖区内的各类社会组织,搭建起了规范统一的平台。

  “目前,在现有的已备案村级社会组织中,能承接政府服务的社会组织十分匮乏,亟需政府动脑筋孵化和培育,充分发挥社会组织的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和自我监督功能。”徐晓叶说。

  成立近4年的桐乡市社会组织孵化园,一直鼓励行业类、高新科技类、公益类和城乡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的发展。目前,全市已登记社会组织386个、备案2084个。

  村(社区)作为基层自治组织,在清牌子、减评比、去台账等一系列“减负”行动后,也为参与自治事务匀出了更多时间。

  变化带来的是当地逐渐成型的“自治增活力、法治强保障、德治扬正气”的基层治理新秩序,群众不再是政策的被动执行者,而是社会治理的重要参与者。

  “政府应最大程度地激发社会组织活力,为解决社会问题增力。”在桐乡市委书记盛勇军看来,在实现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程中,党委、政府应负责“搭台”,但归根结底群众才是主角。

  今年4月,高桥街道众善村成立了出租房房东协会,原本“卡壳”的出租房消防整治工作,一周内“啃”下了工作总量的20%;5月,市委、市政府出台的有关深化“三治融合”“桐乡经验”的一系列文件,已下发到所有乡镇、街道,今年年底前,全市各村(社区)将实现村规民约(社区公约)、百姓议事会、乡贤参事会和百事服务团、法律服务团、道德评判团的全覆盖。

编辑: 肖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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