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海宁,身份证拍照有新选择。“头稍向左转,微笑自然些,保持肩膀放松……”近日,在海宁市“影之友”摄影店内,在专业摄影师的指导下,市民贾晓华拍出了海宁市首张社会化采集的身份证证件照。这张经公安质检认证的电子照片,将通过专业通道直接上传至相关业务平台,成为她换领新身份证的电子照。5月16日起,海宁市民办理身份证业务时,除公安窗口拍摄点外,还可选择经认证的社会化照相馆拍摄证件照。
以往市民办理身份证需前往公安窗口拍摄证件照,如今这一模式迎来创新突破。海宁市公安局以"高效办成一件事"改革为契机,联合海宁市摄影家协会推出社会化采集服务,首批认证的照相馆可提供化妆服务、专业拍摄等个性化服务。
推出社会化采集点,让“标准照”变“满意照”。社会化采集点采用专业摄影设备和化妆服务,在确保符合证件照标准的前提下,让市民拥有“最美证件照”。拍摄价格统一定为45-68元/次,市民可即到即拍、当场选片。“十年前在派出所拍的照片太严肃,这次终于能拍出满意的证件照了。”贾晓华笑着展示手机里的电子照片,下一步她只需前往就近公安窗口即可完成换证。
“我们率先在全国推出‘身份证电子证照’应用的社会化采集点。”海宁市公安局审批服务科科长廖昊介绍,依托“身份证电子证照”应用,即通过“浙里办”App领取的专属电子身份凭证,可直接完成拍摄前的实体身份认证核验。目前,海宁12个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均开通身份证业务办理窗口,社会化采集服务也将逐步扩大覆盖范围。
|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浙B2-20080242
| 广告经营许可证号:3300008000006 |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国新网3312006001 |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浙网文[2012]0216-022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1105110 |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新出网证(浙)字21号 | 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服务:浙卫网审[2012]19号 工信部备案号:浙B2-20080242-1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浙)字第057号 网站简介 | 版权声明 | 广告刊登 | 联系我们 |